2011年8月29日 星期一

垃圾掏客/你丟我撿 抗議資本主義消費

垃圾掏客/你丟我撿 抗議資本主義消費
2011/08/29
【聯合報╱記者梁玉芳、陳柏亨/丹麥、瑞典報導】

約翰‧艾林。 記者梁玉芳、陳柏亨/攝影
他總是在天色漸暗的時候出動。選擇相對友善的店家,不受注意的角落,瞄準大型垃圾箱,出動!一天的食物、腳上的球鞋、身上的襯衫、包包,店家外的大型垃圾箱都能供應。

還在瑞典隆德大學就讀的約翰‧艾林,就是這樣一名在垃圾箱中「挖寶」的「垃圾掏客(dumpster diver)」;特殊的身分類別,讓他成為馬爾摩市立圖書館「真人圖書館」中的暢銷書,借閱率極高。

「這樣的行為 是小偷嗎?」

「你這樣的行為,是小偷嗎?」借閱者總是單刀直入問他。瘦小的約翰說,垃圾是別人不要的東西,但「在別人的垃圾桶裡找出還能食用的食物及堪用的物品」,這樣的行為在瑞典仍是灰色地帶,因為法律認定,未運走前的垃圾仍是私人財產。

「我認為,這不是偷;但警察不這麼想。」約翰說,所以啦,他的確是和店家吵過,也被警察逮過幾次,還有路人以為是搶劫。所以他行動低調,這也是他對於讓媒體實地拍攝他的「垃圾尋寶」行動倍覺為難,「不想讓對我友善的店家更不高興」。

約翰厭倦消費主義,身上穿的、代步的單車,都是四處掏寶、拼湊而來。記者梁玉芳、陳柏亨/攝影
如同歐洲其他國家的「垃圾掏客」一樣,約翰對資本主義「大量製造、大量棄置,以保持貨架快速更新」的邏輯,十分不以為然,進而「你丟我撿」,以行動證明「企業丟棄的,大半都是仍有價值的物資」。

約翰說,在商人的盤算裡,「丟掉舊貨品」比回收或再利用更划算,卻對環境造成重大負擔。多少仍可食用的食物被浪費、堪用的貨品變垃圾?

「垃圾掏客」算是環境主義者對資本社會的批判行動。網路上,各國「垃圾掏客」交換經驗,如何自保、如何應對店家或警察、如何在垃圾堆中保持自身清潔、還滿載而歸等等。

約翰說,在馬爾摩,「垃圾掏客」還曾每周「辦趴」,共享在垃圾箱中尋到的寶物,一同烹煮,也分享多餘。

約翰說自己幾乎每天都會出動,要撿拾多少食物,「就看有多少需要」;他仍然需要貨幣,因為並不是每樣東西都撿得到,比如說「我得買麵粉」。當然,手機、通話費、房租等等,這些是撿不來的,所以他得有工作賺錢。他目前在特殊機構照顧自閉症孩子,一邊工作、一邊到大學修課。

這樣的生活,聽來難以想像。「馬爾摩是大城市,垃圾箱裡有太多可用的東西,要靠撿拾過日子,並不是太難;但在隆德,垃圾箱裡會灑清潔藥劑,禁止撿拾。」年輕的約翰說得平靜。衣服、家具都是撿來的,代步的單車是自己組裝的,零件四處拼湊,也就可以了。

全文網址: 垃圾掏客/你丟我撿 抗議資本主義消費 - 出借偏見 - 提升台灣 - udn時事話題 http://mag.udn.com/mag/news/storypage.jsp?f_ART_ID=339190#ixzz1WQuOe8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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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禁止離婚的國家給我們的感動

『愛爾蘭』一個禁止離婚的國家 卻很感動,請看下去.....

愛爾蘭是全世界結婚率最低的國家,作為一個信奉天主教的國度,這個國家是禁止離婚的。很多適逢婚齡的男男女女大都選擇觀望,遲遲不去婚姻登記部門辦理手續。所以,在愛爾蘭流行不婚和晚婚。

但一對中國夫妻在愛爾蘭的結婚經歷,卻讓我們感受到了愛爾蘭這個國家對婚姻的完美詮釋。

林東在愛爾蘭國立都柏林大學奎恩商學院取得碩士學位後,又工作了兩年,方才辦理下來了我的簽證手續。等到我終於獲準可居留後,距離當初他前往愛爾蘭已是7年。我和林東都明白結婚意味"終身監禁",不管將來是否幸福,都不得不搭進去一輩子。可我和林東都已經等不及了,再拖上幾年,到時候有了孩子是像兒子還是像孫子?不行,得馬上結婚。

和林東手牽手走進了籠罩著神秘色彩的都柏林市政府機關辦公室大廳。順著箭頭指示找到負責辦理結婚手續的"入口處",迎面是一個碩大的液晶顯示屏,上面對結婚須知等注意事項作了詳細的說明:

本處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辦理離婚手續,但這並不意味著每個愛爾蘭公民只能和自己唯一的配偶廝守一生,因為本國實行期限婚姻制,男女雙方在締結婚約時可根據多方面因素綜合考慮,協商決定婚姻關係的期限,婚姻期限從1年到100年。在本處登記備案後生效,期限屆滿,婚姻關係即告終止,雙方當事人如有繼續共同生活的願望,可辦理延續登記,延續婚姻關係......

這完全出乎了我們的意料,在決定結婚前,我們誰都沒有事先來入口處詢問過,身邊的朋友也沒有提醒我們愛爾蘭實行的是期限婚姻--我倆呆立在那感覺有點像兩個被宣告了死刑的囚犯忽然獲悉可以無罪釋放的解脫。

這婚還結不結?當然結。那麼,結多久?這是個問題。入口處的 "生意" 格外冷清,除了我們倆再沒有別的光顧者。工作人員看我們倆變臉一樣地轉換表情,也不催我們,示意我們自己去觸摸屏前面商量選擇。

然後就要求我們雙方協商選擇婚姻期限,可選擇1年--100年不同的期限,並且顯示出一行紅色的小字:"系統說明:由於辦理婚姻延續的費用較高,請選擇你認為最為適合的婚姻期限。"我和林東有點發懵,本來就是橫下心豁出去這一輩子了的,可面對自己自由選擇期限的時候,我倆那點信心又都動搖了。林東小聲道:" 要不,我們先結1年試試? "心裡有些不爽,戀愛10 年了臨到結婚了才選1年?林東看我面色不善,趕緊補充:"我估摸著這玩意按年收費,時間越長越貴,大不了明年再來續嘛..."。

好像想想也不錯,去超市買點心還能試吃呢。不就是1年麼,萬一不合適,對雙方都好。我倆對視了一下,終於一起選擇了最短的1年期。系統立即予以確認:"雙方婚姻關係成立,婚姻期限1年。"接下來,進入結婚登記我們最關心的最後一個程序,系統顯示出辦理1年期限婚姻登記所需要繳納的費用—"結婚證書工本費2000鎊!"

我們都有一種想砸了這台機器的衝動,2000鎊,折合人民幣26000多元,搶錢呀!這幾乎相當於我們倆一個月收入的總和了。雖然已經被提示過費用不菲,但這個價碼還是實在太過分了。很不情願地刷了信用卡,於是,兩本如同法典般厚的結婚證書便擺在了我們面前有沒有搞錯?結婚證而已,需要搞得像《辭海》這樣厚嗎?我拿起一本打開來細看,第一頁上這樣寫道:"為保證雙方當事人適當履行婚約,順利完成l年期婚姻期限,特此明確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權利義務。

"下面則分十二編、三百六十五章、兩萬一千九百款詳細地規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所應承擔的責任。

林東有點慶幸地對我說:"幸虧我們選擇了1年期,如果選擇100年期,結婚證書還不得車拉船載,那工本費至少得花上百萬。"我們悻悻地回家,捧著沉重的結婚證書,嘴裡咒罵著該死的入口處,也終於明白為什麼儘管可以期限結婚,但愛爾蘭的結婚率還是這麼低了--這樣的收費,有人心甘情願結婚才怪。

雖然結婚證羅列了很多不按照結婚證履行義務將承擔的不良後果,我和林東還是很快把這兩本裝潢精美的結婚證跟《聖經》擺在一塊當了裝飾品。只有偶爾兩人發生爭執,需要判別誰對誰錯的時候,才會去翻翻結婚證作為"定罪"的依據。可最後的結果就是,"罪名"尚未定下來,我們已經一不小心發覺了對方更多與結婚證要求相悖的言行舉止...... 。

完全不實用嘛!我倆下定決心摒棄了這兩本結婚證,決定中為西用,領著愛爾蘭的結婚證過中國式婚姻。這下就輕鬆了,誰也不吵吵什麼權利義務責任後果了,按照做丈夫做妻子的本能行事,我累了他多做點,他太辛苦我多擔待點,工作賺錢過日子,一年時間也沒有什麼吵吵鬧鬧,轉眼就到了該續約的時候了。

 打電話回國諮詢民政部,結果很讓我們沮喪,因為我倆都辦理了移民手續,已經加入了愛爾蘭國籍,因此不能在中國拿9塊錢的結婚證。我們很肉痛地決定把打算買車的10000鎊先用掉,先續個5年。

 這次可就輕車熟路了,我發現觸摸屏上有個費用查詢按鍵,一時好奇就點擊了一下,我倒想看看最高期限100年的結婚手續到底要多少錢。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 --100年期結婚證的工本費僅為50便士--0.5鎊, 折合人民幣6塊多錢。這怎麼可能,準是系統出了故障。林東嘴上說著,右手按下了證書預覽按鈕。呈現在我們眼前的百年期結婚證書只是一頁薄薄的粉紅色紙片,上面寫著這樣幾行文字:"尊敬的先生、太太:我不知道我的左手對右手、右腿對左腿、左眼對右眼、右腦對左腦究竟應該享有怎樣的權利,究竟應該承擔怎樣的義務。其實他們本就是一個整體,因彼此的存在而存在,因彼此的快樂而快樂。最後,讓這張粉紅色的小紙帶去我對你們百年婚姻的美好祝願!祝你們幸福!都柏林首席法官:吉米.裡莫"

 我看著林東:"敢選不?"林東也盯著我:"你決定了嗎?這一下按下去,咱倆可就真成了一根繩子上的螞蚱,再也甭想分開了!"我點點頭,有點捨生取義的慷慨:"我豁出去了,這輩子就跟定你了,將來你別讓我為了現在的決定後悔。"林東笑了,拉著我的手,一起點下了 "100年"那個選項。

揣著那張薄薄的粉紅色紙片,我和林東直奔車市買了輛全新的BMW1系轎車,馳騁在都柏林的街頭,我忽然覺得開車的林東從未像現在這般帥氣過--這輩子,他將是我唯一的愛人,我們已經孤注一擲沒有了退路,可婚姻這東西,往往也只有在破釜沉舟的時候,才能綻放出最燦爛的光輝--兩個人去結婚,有誰不是打算廝守終身白頭偕老的呢?互相攙扶著,一起到白髮蒼蒼。

1 個禁止離婚的國家給我們的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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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一個禁止離婚的國家 卻很感動,請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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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對中國夫妻在愛爾蘭的結婚經歷,卻讓我們感受到了愛爾蘭這個國家對婚姻的完美詮釋。

林東在愛爾蘭國立都柏林大學奎恩商學院取得碩士學位後,又工作了兩年,方才辦理下來了我的簽證手續。等到我終於獲準可居留後,距離當初他前往愛爾蘭已是7年。我和林東都明白結婚意味"終身監禁",不管將來是否幸福,都不得不搭進去一輩子。可我和林東都已經等不及了,再拖上幾年,到時候有了孩子是像兒子還是像孫子?不行,得馬上結婚。

和林東手牽手走進了籠罩著神秘色彩的都柏林市政府機關辦公室大廳。順著箭頭指示找到負責辦理結婚手續的"入口處",迎面是一個碩大的液晶顯示屏,上面對結婚須知等注意事項作了詳細的說明:
本處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辦理離婚手續,但這並不意味著每個愛爾蘭公民只能和自己唯一的配偶廝守一生,因為本國實行期限婚姻制,女雙方在締結婚約時可根據多方面因素綜合考慮,協商決定婚姻關係的期限,婚姻期限從1年到100年。在本處登記備案後生效,期限屆滿,婚姻關係即告終止,雙方當事人如有繼續共同生活的願望,可辦理延續登記,延續婚姻關係......

這完全出乎了我們的意料,在決定結婚前,我們誰都沒有事先來入口處詢問過,身邊的朋友也沒有提醒我們愛爾蘭實行的是期限婚姻--我倆呆立在那感覺有點像兩個被宣告了死刑的囚犯忽然獲悉可以無罪釋放的解脫。

這婚還結不結?當然結。那麼,結多久?這是個問題。入口處的"生意"格外冷清,除了我們倆再沒有別的光顧者。工作人員看我們倆變臉一樣地轉換表情,也不催我們,示意我們自己去觸摸屏前面商量選擇。

然後就要求我們雙方協商選擇婚姻期限,可選擇1年--100年不同的期限,並且顯示出一行紅色的小字:"系統說明:由於辦理婚姻延續的費用較高,請選擇你認為最為適合的婚姻期限。"我和林東有點發懵,本來就是橫下心豁出去這一輩子了的,可面對自己自由選擇期限的時候,我倆那點信心又都動搖了。林東小聲道:" 要不,我們先結1年試試? "心裡有些不爽,戀愛10年了臨到結婚了才選1年?林東看我面色不善,趕緊補充:"我估摸著這玩意按年收費,時間越長越貴,大不了明年再來續嘛..."。

好像想想也不錯,去超市買點心還能試吃呢。不就是1年麼,萬一不合適,對雙方都好。我倆對視了一下,終於一起選擇了最短的1年期。系統立即予以確認:"雙方婚姻關係成立,婚姻期限1年。"接下來,進入結婚登記我們最關心的最後一個程序,系統顯示出辦理1年期限婚姻登記所需要繳納的費用—"結婚證書工本費2000鎊!"

我們都有一種想砸了這台機器的衝動,2000鎊,折合人民幣26000多元,搶錢呀!這幾乎相當於我們倆一個月收入的總和了。雖然已經被提示過費用不菲,但這個價碼還是實在太過分了。很不情願地刷了信用卡,於是,兩本如同法典般厚的結婚證書便擺在了我們面前有沒有搞錯?結婚證而已,需要搞得像《辭海》這樣厚嗎?我拿起一本打開來細看,第一頁上這樣寫道:"為保證雙方當事人適當履行婚約,順利完成l年期婚姻期限,特此明確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權利義務。

"下面則分十二編、三百六十五章、兩萬一千九百款詳細地規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所應承擔的責任。

林東有點慶幸地對我說:"幸虧我們選擇了1年期,如果選擇100年期,結婚證書還不得車拉船載,那工本費至少得花上百萬。"我們悻悻地回家,捧著沉重的結婚證書,嘴裡咒罵著該死的入口處,也終於明白為什麼儘管可以期限結婚,但愛爾蘭的結婚率還是這麼低了--這樣的收費,有人心甘情願結婚才怪。

雖然結婚證羅列了很多不按照結婚證履行義務將承擔的不良後果,我和林東還是很快把這兩本裝潢精美的結婚證跟《聖經》擺在一塊當了裝飾品。只有偶爾兩人發生爭執,需要判別誰對誰錯的時候,才會去翻翻結婚證作為"定罪"的依據。可最後的結果就是,"罪名"尚未定下來,我們已經一不小心發覺了對方更多與結婚證要求相悖的言行舉止...... 。

完全不實用嘛!我倆下定決心摒棄了這兩本結婚證,決定中為西用,領著愛爾蘭的結婚證過中國式婚姻。這下就輕鬆了,誰也不吵吵什麼權利義務責任後果了,按照做丈夫做妻子的本能行事,我累了他多做點,他太辛苦我多擔待點,工作賺錢過日子,一年時間也沒有什麼吵吵鬧鬧,轉眼就到了該續約的時候了。

打電話回國諮詢民政部,結果很讓我們沮喪,因為我倆都辦理了移民手續,已經加入了愛爾蘭國籍,因此不能在中國拿9塊錢的結婚證。我們很肉痛地決定把打算買車的10000鎊先用掉,先續個5年。

這次可就輕車熟路了,我發現觸摸屏上有個費用查詢按鍵,一時好奇就點擊了一下,我倒想看看最高期限100年的結婚手續到底要多少錢。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 --100年期結婚證的工本費僅為50便士--0.5鎊, 折合人民幣6塊多錢。這怎麼可能,準是系統出了故障。林東嘴上說著,右手按下了證書預覽按鈕。呈現在我們眼前的百年期結婚證書只是一頁薄薄的粉紅色紙片,上面寫著這樣幾行文字:"尊敬的先生、太太:我不知道我的左手對右手、右腿對左腿、左眼對右眼、右腦對左腦究竟應該享有怎樣的權利,究竟應該承擔怎樣的義務。其實他們本就是一個整體,因彼此的存在而存在,因彼此的快樂而快樂。最後,讓這張粉紅色的小紙帶去我對你們百年婚姻的美好祝願!祝你們幸福!都柏林首席法官:吉米.裡莫"

我看著林東:"敢選不?"林東也盯著我:"你決定了嗎?這一下按下去,咱倆可就真成了一根繩子上的螞蚱,再也甭想分開了!"我點點頭,有點捨生取義的慷慨:"我豁出去了,這輩子就跟定你了,將來你別讓我為了現在的決定後悔。"林東笑了,拉著我的手,一起點下了"100年"那個選項。

揣著那張薄薄的粉紅色紙片,我和林東直奔車市買了輛全新的BMW1系轎車,馳騁在都柏林的街頭,我忽然覺得開車的林東從未像現在這般帥氣過--這輩子,他將是我唯一的愛人,我們已經孤注一擲沒有了退路,可婚姻這東西,往往也只有在破釜沉舟的時候,才能綻放出最燦爛的光輝--兩個人去結婚,有誰不是打算廝守終身白頭偕老的呢?互相攙扶著,一起到白髮蒼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