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聽到 一位朋友因為創業,欠下2千萬的負債,看似不多。但你算算看:如果你有月薪10萬元,不吃不喝,12個月120萬元,扣掉所得及其他稅金,就算剩下100萬元,掐指一算需要20年才還得了。更可怕的是想要翻本,這樣就掉入了循環中,想必終生無法解脫。
要創業可以但要設立停捨及能忍受的程度,記得施振榮在他的自傳寫到他的每次投資,都在他以如果完全失敗,還能東山再起的原則出發。但大多數人,均不如此,忘掉自己的忍受度,像個賭徒似的想翻本。
這位朋友也是如此,結果以親人背書,想必這個家庭最後一定會毀掉,不知如何幫助他。回頭想到最近政府鼓勵年輕人創業,創業成功的比率多少我不知道,應該不高才對!
所以聽到創業成功也如前一篇張宗謀的文章一樣;一、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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